主持人:说到目前的整形外科减肥,最流行的一种减肥方法,恐怕要数“共振吸脂减肥”了。据了解,“共振吸脂减肥”主要是通过减少脂肪细胞总量,达到减肥目的,而且很少反弹。因此,这一技术受到很多美容院和美容机构的青睐。可这种高科技的减肥手段如果操作不慎,后果也极为麻烦。
解说:当记者见到刘小姐时真有些不解,因为眼前的她身材匀称苗条,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再减肥的必要。可尽管如此,刘小姐还总是对自己的身材严格要求,她觉得自己的两条胳膊太粗了,与苗条的体形不相称。一天一则共振吸脂减肥广告吸引了她,并且迫不及待的前往咨询。
当事人 刘小姐:我当时去了以后,他们美容师极力鼓励我做,他说做了以后肯定会效果很好,他们叫我绝对放心,他们这里是国家的医院,绝对会对我负责的。说手术前有个检查,全身检查。做完检查之后如果适合做的话,就再给我做手术。
解说:刘小姐前往的正是长沙市中心医院美容整形科,想想如此大规模的医院,而且是先做检查再做手术,应该可以放心吧。经过检查,各项指标合格,当天中午,刘小姐就在市中心医院做了共振吸脂手术。整个手术大约用一个小时左右,医生说手术很成功。然而,就在做完手术后的当晚,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
当事人 刘小姐:当天晚上就特别疼,就这只手,右手疼,疼得晚上都不能睡觉。第二天去医院,纱布打开一看,当时我看了一下都吓了一跳。完全就是被开水烫了一样,全部是水泡。
解说:看到自己的惨状,刘小姐十分着急,可此时医生的态度却与她形成了鲜明得对比。
当事人 刘小姐:医生说没事,这是正常的。
记者:是哪个医生说的
当事人 刘小姐:文医生,他说这是正常的,说起水泡的原因可能是绷带绷得太紧了。
解说:半信半疑的刘小姐还是相信了文医生的话,可没过几天,情况却愈加严重了。尤其是右手手臂,不仅让刘小姐感到钻心地痛,而且水泡也是越来越大。看到这种情况后,之前还信誓旦旦,口若悬河的文医生,此时也没辙了。
当事人 刘小姐:他也没有给我采取任何措施,每次只是叫我每天去看一下,叫我在外面打一下针,然后我说我每天懒得跑,还要跑医院跑外边打针,到医院打,他说他们医院的药不好,叫我在外边买些好药打,打什么药,随便什么就是消炎的,好一点的消炎药。
解说:刘小姐说,出娘胎来她还是头一回遭这样的罪。束手无策的她只能天天坚持到医院打消炎针,换药,一直持续了半年之久,伤口这才基本上愈合了。然而,一块吓人的疤痕却留在了刘小姐的右手手臂上。这让生***美的刘小姐感到无比痛苦。
当事人 刘小姐:其实这个皮肉再怎么痛我还是可以忍受,就是这个精神上,当时都快崩溃了。
解说:为了去除右手手臂上的疤痕,文医生还向刘小姐提出了做一次去疤手术的要求。而此时的刘小姐也再不敢相信文医生的医术了。一晃一年多,刘小姐右手胳膊上的那块疤痕依然醒目如初,而且跟以前一样的疼痛。2004年8月,刘小姐再次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。
当事人 刘小姐:这次去,那个文医生就不见了,不在那里了 他们说文医生被调走了。然后它(医院)还是跟以前一样,要我做去疤手术。说这是新的主任,美容师说(张主任)是他们医院最权威,最好的医生,比以前的文医生医术要好些。
解说:在院方的反复劝说和承诺之下,2004年9月3日,刘小姐的右手手臂上又挨了第二刀。心想这次手术医生不会再失败了吧,可刘小姐这次偏偏又错了。
当事人刘小姐:第二天还蛮好,到了第三天这个伤口就特别疼,疼得根本就忍受不了,睡不着觉,到了第六、七天,就看到那个伤口就有水流出来,她(张主任)就把线给我拆了。线一拆,那个拆了线的地方就全部慢慢裂开了,特别疼。裂开之后 她还是说,没事,没事会好的还是叫我到外边打针,我还是在外边一天打两次针,每天这样跑,又持续了这样两个多月过去了,伤口还是没有好。
解说:两次相信医院,两次却都遭受了如此大的痛苦。此时的刘小姐决定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,可医院的解释却说是体质问题。最后,长沙市中心医院答应给刘小姐5000元作为赔偿,可刘小姐却认为自己肉体和精神上的所受的伤害远不是5000 元能够补偿的。随后,刘小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,然而,过程并没有她想的这么顺利。
当事人刘小姐:到了那个司法鉴定的地方,谁带你去的,我自己去的。他们说你这个伤还没有好,你是在哪个做的手术,就去哪里看。做鉴定他说你这个鉴定到卫生局去做,那你去了卫生局没有,去了,去了哪里,去了市卫生局,他们说做鉴定要很长的时间,要一个多月快的话四十几天,慢的话几个月到半年都有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