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望自己永葆青春,是每个爱美女子的愿望,白领林小夕(化名)也不例外。因对脸型不满意,林小夕来到江西省南昌市某整形医院“瘦脸”,不料手术失败,无法继续高薪工作的林小夕将整形医院告上法庭,并提出889万余元赔偿的诉求。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,一审判决医院退还林小夕手术费4377.2元,并向其支付赔偿款54546元。
瘦脸失败诉整形医院
现年47岁的林小夕自称新加坡某大型企业的职业经理人,2007年12月路过南昌时,与朋友到某医院整形中心门诊大楼咨询美容问题,负责接待的医生刘某对林小夕面部进行了诊断,医生称其“面部肥胖、双嘴角不对称”。这一诊断让林小夕很不舒服。在进一步咨询时,刘某说:“如做去除夹脂垫和皮下抽脂手术会有很好的瘦脸效果,而且抽过脂肪的皮肤会变得更有弹性更靓丽更年轻。”
“我当时担心手术会有风险,但医生说抽脂是个很小的小手术,保证没有任何风险,最坏的结果只是瘦脸效果不大而已。并说不久前一位40多岁的人抽完脂后像16岁的人,一个星期就恢复正常上班,一个月达到完美效果。”林小夕说,面对这样的诱惑,她动心了。几天后,她便与医院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并实施手术。
在接受手术一周后,林小夕到医院拆除外包扎敷料及口角缝线,医生嘱咐其外用弹力套3个月再到医院复诊。不料,3个月后,林小夕却发现自己“皮肤不平整、双侧面颊僵硬和面部色素沉着”。